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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以城乡居保工作为抓手,统揽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4-03-18 浏览次数:

    今年来,泰兴市人社局在新年伊始便快马加鞭,着眼该市马年社会保险稳中向好的发展形势,不等不靠,降门槛定责任,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缴工作。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95%,提前10个月完成省下达的85%的续缴费任务,为城乡居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这已经是泰兴市人社局连续第二年在一季度就提前完成城乡居保续缴工作任务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成功只是泰兴市人社局工作的一个缩影,2013年,泰兴市人社局在省厅领导的关心和相关处(室)的支持下,坚决贯彻泰兴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评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2014年,泰兴市人社局将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为抓手,自我加压,奋力争先,继续围绕“泰州争第一、全省创一流、全国有位置”奋斗目标,努力实现就业创业工作更加成熟、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劳资协调体系不断健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突破,实现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优化扶持政策  促进创业富民

    一是实施“三大战略”,再掀全民创业热潮。实施政策帮扶战略,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标杆,完善整合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农民、高校毕业生和海外人才等各类群体创业促进优惠政策,制定更具地方特色、切实可行的鼓励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实施培训促进战略,大力推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1+1”培训模式,量体裁衣提供个性化创业辅导,逐步形成层次多、特色明的创业培训格局。实施服务拉动战略,进一步拓展创业孵化基地的服务功能,组织成立创业明星“义工队”,建立健全创业明星与有志创业者交流、帮带的长效机制。二是落实“四个一计划”。大力促进青年群体就业,筹备成立1个青年就业指导中心;扩大大学生见习规模,新增10家见习基地;通过落实社保补贴、见习补贴和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鼓励100家中小型企业吸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1000名青年就业的目标。三是推进“三联动”工程,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充分就业。依托“就业援助驿站”,推行就业援助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就业困难对象实名制台账,与市财政、总工会、妇联、残联和民政等部门联动,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和“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实行就业援助政策、部门和服务“三联动”。

加大扩面力度  促进社保惠民

    一是完善和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养老保险方面,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操作规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医疗保险方面,根据医保统筹基金运行状况,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最大限度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工伤保险方面,实施工伤预防项目,规范工作流程,开展效果评估;探索建立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机制、协议管理机制、专家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康复成效;生育保险方面,组织实施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政策,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二是狠抓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多途径、多手段开辟扩面空间,确保与企业建立正常劳动关系的职工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探索建立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低保和残疾家庭参保帮扶救助办法,动员社会“先富”群体为特困群众“送社保、献爱心”,真正实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实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即征即保”,将新增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倾情人才服务  促进发展利民

    一是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会同市委组织部修订完善关于加强“人才特区”建设的政策规定;探索建立人才公寓引导政策和管理办法,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申办并组织好省政府“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泰兴洽谈活动,加强与真格基金会和北美洲中国学人国际交流中心的交流合作,筹建泰兴籍在京优秀人才联谊会,多途径招才引智。三是提升人才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契合度。推行“人才+项目”引才模式,以留学人员创业园、高新创业孵化园和科技创新产业园为平台,广泛招引大项目,集聚高端人才,加快新型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开展人才服务园区行、校园行、企业行,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贴近企业、贴近人才、贴近需求的“三行三送三贴近”活动,突出为骨干企业和新上项目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创新工作举措  促进维权安民

    一是以培植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为抓手,以做实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加快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措施,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做好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二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建立“欠薪黑名单”和“劳务派遣黑名单”等措施,主动监控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推进裁审信息互通工作常态化,实行法院和仲裁机构良性互动、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维权执法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