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法官——记市人民法院曲霞人民法庭庭长张鹏

浏览次数:

  有人说他很“痴”,18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审理5000余件民事案件,无一起错案和投诉上访;他在泰州地区率先创立“田间调解法”,深入田间地头、村镇企业和当事人家中,秉持爱心、耐心、公心,调查第一手材料、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和调解工作,并在全国首倡将政府“三解三促”工作目标与法院审判实际相结合,关注民生社会,排查、预防和化解了数百起矛盾纠纷;他心系弱势群众,为辛苦的农民工讨薪、为无助的老人争取赡养费用、为失地的农民主张应有的权利,伸张了正义、诠释了“天平”的含义。有人说他很“憨”:自己爱人下岗、家庭并不宽裕的情况下,长期默默资助一名家庭贫困学生,从小学起一直供给到其大学毕业;为帮助一起离婚案件中患有间隙性精神病的当事人找到赖以糊口的工作,他拉下“脸面”、四处求人,到处“讲情”、“说好话”,最终挽救了一桩频临解体的婚姻,消除了一件可能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一起27个农民工集体诉讼企业欠薪的案件,他蹲点守候、缠住企业老板不放,宣传法律、晓以利害,终于逼其就范,民工们拿到“血汗钱”顺利返乡了,这时他才陡然想起自己的母亲因突发脑出血还正在医院抢救。他先后被最高院评为 “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个人”和“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泰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泰州中院二次评为优秀法官,多次被评为泰兴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一次。他就是泰兴市人民法院曲霞人民法庭庭长张鹏。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长期以来一直在基层法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他怀着对法院事业的执着追求,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赞誉和上级法院的认可。2014年被评为“江苏最美法官”。

把“调解”变成“艺术”

  审判工作中,张鹏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把调解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要务,把审判经验与社会经验,人情世故、乡约民俗等总结的宝贵经验总结以来,用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听的进的语言,做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总结,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独具特色的调解理念和工作方法,主要就是到田间地头、村镇企业,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与他们促膝谈心,以打动当事人,这一做法被称之为“田间调解法”,又称“床头调解法”,在审判实践中化解了多起矛盾较大的民事纠纷。他所审理的汪某(女)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张某系精神病人(躁狂症),情绪不稳,经常冲动,此前曾多次无端上访,扬言要杀人,案件上手后,他先到张某所在村组织,进一步了解排查相关矛盾,然后到张某家中,问长问短,对其无微不至的关心,首先用真诚打动了张某,消除了其对法院的敌意,其次多次反复做调解工作,劝汪某拿出一部分小孩抚养费及补偿款,最终汪某、张某十分感动,并调解结案,双方均表示满意,最后他还十分关心张某今后的工作问题,多方联系有关企业,并帮张某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该案在社会上影响很大,效果很好。

为“大家”,忘了“小家”

  平时工作中,他始终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从不一味强调多办案、快办案,而是着重强调办好案,努力服务好人民群众。为了群众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前不久,有一批农民工向老板索要工资未果,引起农民工多次反复上访闹事,而据了解老板可能又要跑,知道情况后,他主动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并引导他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工们非常感动,决定依法处理。案件上手时,他的母亲因脑血栓正在医院抢救,但他考虑到不及时找到老板,可能农民工工资会落空,于是他迅速找到老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当老板听到其母还在抢救时,内心十分不过意,最终老板拿出来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在当地群众中产生了较强的震动作用,社会效果较好。

  平时工作中,张鹏从不一味强调多办案、快办案,而是着重强调办好案,他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以合格的法官平常之心,以热情的态度、公正的形象,诚心实意的为民排忧解难,充分发挥法官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司法价值。前不久,有一批农民工向老板索要工资未果,引起农民工多次反复上访闹事,张鹏知道情况后,主动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并引导他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工们非常感动,决定依法处理。案件上手后,迅速找老板协商解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老板拿出来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在当地群众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社会效果也比较好。还有一次,他在辖区南沙办案时,了解到有一个当事人的家庭条件极差,小孩上学有很大的困难。当即决定资助这个小孩,每年都给这个小孩一定的资助,从小学一直资助到大学,现这个小孩在他的资助下成绩一直很好,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而资助这件事张鹏未向任何人提起,一直保守这个秘密到最近。这个秘密的揭开,是一个知情人在一次公开场合无意中透露的。

做事“直”,做人更“硬”

  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父辈的勤劳朴实给他树立了典范,在他心中始终恪守着一个原则,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过去的工作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如果不能正确的对待金钱,犯错误实在是太容易了。作为一名审判员,手中握有审判权,可以做权钱交易。为此,他始终告诫自己,尽管家中条件并不宽裕,妻子下岗,但原则面前决不越雷池半步。无数次面对金钱的诱惑,他从来未动丝亳之心,办案中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利欲所动,树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多年来,他拒吃请无数次,拒礼贿多次,从未有关于他廉政问题的投诉、上访。某年小年夜那天,金某等15名农民工因劳务合同纠纷,将当地一家企业告上了法庭。这个案件刚到张鹏手上,一个老同学就来替被告企业说情。张鹏严肃地对他说:“农民工们就指望这点钱回去过年呢。不瞒你说,我倒是想求你帮我劝劝你那位朋友呢……”听到这儿,那个同学怏怏地走了。当天晚上回到家,一个远房亲戚也上了门,临走时还在茶几上留下了两张购物卡,说是那家企业老板的心意,请他关心一下,他又一次拒绝了。随后,他连续5次传唤态度强硬的被告,并说服被告的一个请托人从中做工作,终使双方和解,农民工的工资也一次发放到位。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上,他就一个态度:水平不高,办不好案子,老百姓不会原谅;贪赃枉法,胡乱裁判,老百姓更不会原谅,做人最重要的是问心无愧!

  扎根基层这么多年来,张鹏同志始终做到心系群众、踏实做事,本分做人,发扬近民、亲民、为民的工作作风,真正把老百姓放在心中,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尽己所能地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尽好一名法官的职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树立起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