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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6-02-05 浏览次数:

(2016年2月3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3日在泰兴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16人,列席会议305人。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了2015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6年任务。

  市委书记孙耀灿在全会上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去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既体现中央纪委全会和省、泰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又切合泰兴实际,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必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审议通过了钱宏琦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题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十三五”开局良好首战必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5年,市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上下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全会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始终摆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这个“定神针”,必须牢牢扭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必须全面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个新要求,必须深度激活改革创新这个“源动能”,不断以新的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会要求,2016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泰兴“十三五”开局良好首战必胜的生动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全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第二,压实“两个责任”,着力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基础。强化压力传递,加强督查考核,严肃问责追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倒逼责任落实。第三,坚持越抓越严,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松懈防变异防反弹,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严肃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以优良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第四,保持力度节奏,不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充分实践“四种形态”,改进执纪审查方式,确保执纪审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第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加大重点问题排查和督办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第六,强化教育管理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组织保障,坚守责任担当,严格监督管理,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泰兴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落实目标任务、不负使命重托,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我市实现“十三五”开局良好首战必胜提供坚强有力保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