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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工作

2016-11-09 浏览次数:

  (记者 蒋凯)11月7日下午,我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志明要求,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治水目标任务。
  会上,市环保局负责人通报了古马干河、如泰运河水环境质量情况,并传达了泰州市有关会议精神。
  刘志明指出,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
  今年以来,我市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大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小化工取缔、黑臭河道整治、畜禽污染治理等措施,并于今年10月份启动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更要清醒地看到,水环境质量具有明显的脆弱性,累积性的环境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治理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挑战多,而国家和省市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则越来越高。要认清形势,认识不足,尽快补齐水环境质量“短板”,确保国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刘志明强调,要狠抓关键,全力打好攻坚战。
  “保障水环境质量”是水污染防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的基本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考核要求,抓紧梳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重点难点,抓住关键环节,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住建局要尽快制订方案,大力推进滨江镇马甸社区、姚王镇、根思乡污水管网建设,加快贯通主管网与支管网,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废水集中处理排放。要继续大力推进如泰运河以北地区污水管网建设,尽快实现污水收集的全覆盖。要建立完善污水管网的监管体系,加强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及时发现并修复管网问题,杜绝漏水、渗水现象。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市水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达到省考核要求。要迅速组织对古马干河、如泰运河断面水体进行整治,集中清理沿线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各类违法设施、污染源及环境隐患,进一步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确保年内全面拆除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设施。要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体系,着力提升饮用水源水质日常分析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要严厉打击各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针对东部水系不畅的问题,市水务局要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制定引水、活水工作方案,进一步畅通全市水系。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市农委要加快畜禽养殖业调查摸底和分类管理步伐,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对已关闭的畜禽养殖场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管,防止畜禽养殖污染死灰复燃。要积极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药物,推进化肥使用的减量化,有效控减农药化肥使用量。
  强化监测监管。市环保局要加大对沿线工业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要制订国考断面应急保障方案。要跟踪监测省考以上断面水质状况,及时分析研判苗头性问题。对易超标、易波动的污染因子,要列出污染源清单,一旦断面水质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市交运、海事部门要加强对过往船舶的管理,坚决打击船舶流动性污染,杜绝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进入水体。市城管局要会同有关乡镇加强对国控省控断面的河流沿线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防止污染水体。
  刘志明要求,精心组织,努力提高实效性。
  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是事关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事,也是必须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的要事。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破解要素制约,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目标要求落地生效。
  要强化行政推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我市国控省控断面的具体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要强化执法行动。整治水环境污染,必须出重拳、下狠手,敢于铁腕执法、铁面问责,切实提升环保执法的刚性权威。要强化水污染联动执法,通过开展交叉互查、定期夜查、突击检查等活动,深入排查水环境风险隐患和水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理,按日计罚;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排污企业坚决取缔关闭;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要强化督查促动。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年度重点任务,抓紧推进落实,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全面完成。市环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任务台账和督查机制,督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市监察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对问题较多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