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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收听收看中央、省推进“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2019-03-02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3月1日上午,中央、省相继召开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各地区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整治时限、措施等。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明,副市长谢红官、焦国庆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进一步深刻阐述了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从提高政治站位、分类推进整治、注意方式方法、落实省负总责、加强督促指导等五个方面,全面部署了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再接再厉、善始善终,坚决打赢“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场硬仗的工作要求。

  副省长费高云对我省“大棚房”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占用耕地,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打击、坚决拆除;要严守清理整治时间节点,压实属地责任,迅速果断完成各阶段任务;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零再生”“零反弹”。

  就做好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刘志明指出要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工作成效体现在对总书记要求的准确把握上,体现在对政策的理解把握上,体现在对工作目标的精准把握上,体现在工作责任的落实上,按时保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要狠抓当前工作。各乡镇(街道)必须强化目标必成意识,围绕“认真查、坚决改、彻底治”的总要求,以不讲条件、不找理由和不留死角的决心,切实把清理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防止反弹回潮,做好建档立制工作。

  要形成整治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我市“大棚房”整治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周报制度和重点事项日报制度,逐个组织实地验收“销号”,做到整改完成一个,实地验收一个。要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及时排查隐患,就地化解矛盾,既要把整治工作做好,也要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