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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2019-04-24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4月22日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市领导刘荣华、李超鲲、谢红官、焦国庆出席,刘辉、田之本、薛晨光列席。
  刘志明指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联合发力,解决突出问题,履行法定职责,把该领的责任领回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完善工作方案,特别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多做研判,明确重点,切实把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刘志明强调,要对标找差,迅速补齐水污染防治工作短板。要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补短板。要把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突破制约绿色发展的束缚和障碍,以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行动和明显成效,体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力度和深度。要对标“一法一条例”补短板。进一步认真自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严格的整改措施,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以法律实施助力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要对标全面向污染宣战工作部署补短板。要对水污染防治各项部署进行“回头看”,扎实开展河湖“两违”专项整治、“健康长江泰州行动”、黑臭水体专项整治等系列治水行动,全面排查问题和短板,逐项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加快推进城乡清水、活水工程建设,严控工业、农业、生活、船舶等四类污染,确保今年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提升。
  刘志明要求,要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主动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副市长谢红官领学了《水污染防治法》,生态办、河长制办公室、自然资源局、生态廊道建设指挥部、住建局分别围绕各自职能汇报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