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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劳模座谈会 欢送21名泰州市劳动模范赴泰州接受表彰

2019-04-29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张宏生)4月28日上午,我市隆重举行仪式,欢送21名泰州市劳动模范赴泰州接受表彰。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荣华出席。
  “你们是全市人民的楷模,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刘志明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新当选的泰州劳动模范表示热烈的祝贺,感谢他们为泰兴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并通过他们向全市广大劳动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刘志明说,劳动创造财富,劳动体现价值。这次新当选的泰州市劳动模范,是我市各行各业中的先进人物和优秀代表,他们尽管岗位不同、职责不一,但在各自的工作中都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为推进泰兴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上台阶作出了重要贡献。时代造就劳模,发展需要劳模。当前,我市正处于创新转型追赶超越的关键期,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肩负的任务非常繁重,更加需要在劳模精神的鼓舞下,凝心聚力,砥砺奋进,追梦前行,努力实现“质量全面提升、总量苏中争先、人均全省进位”目标。
  刘志明希望,广大劳模要始终在政治建设中当好模范。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到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奋斗的伟大事业中,融入到泰兴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期劳动者的风采。要始终在促进发展中当好先锋。牢固树立勇立潮头、走在前列的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力军作用,把全部智慧和力量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领跑者”。要始终在爱岗敬业中当好表率。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新时代、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在学习中求真知,在实践中增才干,努力成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要始终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当好楷模。善于利用自身独有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引导广大职工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长远与眼前利益的关系,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刘志明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全方位关心爱护劳模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主动帮助劳模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造良好环境。要积极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使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升服务劳动者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工会组织建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真正成为广大劳动者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