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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水环境整治暨河长制责任落实推进会召开

2019-05-17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5月15日下午,全市水环境整治暨河长制责任落实推进会召开,贯彻落实泰州市河长制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对全市水环境整治和河长制责任落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市委书记张育林强调,要在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的同时,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整体推进,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推动全市面上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明主持,市领导徐闻仲、周焕祥、顾刚、谢红官参加。
  张育林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担责,切实履行河道整治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既要“见河长”,更要见行动、见成效。各市级河长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各副河长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协助市级河长抓好各项工作,推动各级河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河道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主持制定整治方案、主抓方案组织实施、主动协调解决问题、主导督查检查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真正担负起管水、治水、护水的主体责任。
  张育林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关键环节,坚决打好河道整治攻坚硬仗。要突出抓好专项整治。把5月份作为“水环境整治集中整治月”,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加强水岸清洁整治,坚决整治“两违四乱”,确保集中力量、形成合力,立即行动、迅速见效;要突出抓好源头管控。要坚持“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全域共治”的原则,统筹做好工业企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码头船舶污染的治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治理和码头船舶污染治理,控制好污染源,彻底解决问题;要突出抓好生态保护。要以河道湿地为载体,加强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加快修复河道生态,积极实施生态补水,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
  张育林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着力推动河道整治常管长严。全面落实河长制、整治水环境,需要各地联动、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市上下要坚持统筹推进,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考核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刘志明要求,要立知立行,迅速行动。要围绕解决河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迅速把“河长制”落到实处;要聚焦聚力,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以“河长制”为契机,推动问题解决;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各级河长要履职尽责,以层层落实责任,构筑共治格局,精准推进河长制工作抓实见效。
  会上,市河长办通报了全市水环境整治和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部分副河长单位和乡镇总河长围绕各自职责分工,就落实河长制责任分别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