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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泰州市情况反馈会召开 刘志明张坤在泰州主会场参加会议

2019-11-20 浏览次数:
  (记者 蒋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5月17日至6月15日,江苏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泰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11月19日向泰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吕振霖通报督察意见,泰州市委书记史立军作表态发言,泰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立凡主持反馈会。随后,泰州市召开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我市市委书记刘志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坤在泰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市领导丁亚、徐闻仲、鞠林红、刘辉、周焕祥、焦国庆在泰兴分会场收听收看。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督察指出,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展不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突出短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够稳固,突出问题整改和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任务繁重,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督察要求,泰州市委、市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保持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整治提升,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史立军表示,泰州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推动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从严传导压力,从严管控生态,从严督查考核,从严监管执法,加强生态环境制度建设,全面固化督察成果,不断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泰州市情况反馈会后,泰州市紧接着召开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紧起来、严起来、动起来,以更加清醒的头脑和扎实的举措,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史立军指出,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必修课”和“必答题”,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案件不销号不收兵、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史立军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工作力度再加大,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敢于出重拳、下猛药,力争反馈问题按期保质得到有效整改。要注重常态长效,整改成效再巩固,举一反三、由点到面,做到督查要实,问责要严,氛围要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