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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2020年2月20日)

  2月20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泰州市无新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新增2例治愈出院病例,为泰兴市1例、靖江市1例。
  出院病例一,男,39岁,现居住在泰兴市珊瑚镇曹堡4队。1月29日因“咳嗽”收治于泰兴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20日上午治愈出院。
  出院病例二,男,33岁,现居住在靖江市斜桥镇创新村13队。1月31日收治于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19日下午治愈出院。
  截至2月19日24时,泰州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37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14例、海陵区3例、高港区4例、姜堰区10例、泰兴市3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累计治愈病例24例,为靖江市7例、海陵区2例、高港区4例、姜堰区6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泰兴市2例。
  专家提醒: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二代、三代陆续出现,广大市民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近期尽量不要外出,更要避免集聚。在外要注意减少与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地区来泰人员和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