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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开展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工作的公告

  按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655号)要求,我市将开展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清算返退时间安排
  各缴款单位在2020年4月30日前,向市发改委散装水泥办公室申请办理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2020年6月底前清退完毕,2020年6月30日前未办理清退手续的款项,将全部缴入国库,不再受理办理清退手续。
  二、申请清算所需资料
  各缴款单位在申请办理前请详细浏览《泰兴市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工作指南》(附件1),填写好《泰兴市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表格预收款清算返退中要求的资料。
  三、办理地点
  泰兴市发改委散装水泥办公室(泰兴市国庆东路118号行政务服务中心1203室),联系电话:87631727

  附:1、泰兴市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工作指南
    2、泰兴市散装水泥预收款清算返退审批表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