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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7月20日0时-21日8时,我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南京禄口机场人员每周例行筛查发现,在南京市定点医院治疗)。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现居住我市,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禄口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旅店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并接受核酸检测。在结果待出期间实行严格的居家健康监测管理,不得参加聚集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线下教学活动等。如因个人瞒报、谎报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请密切关注发布的地区风险等级划分,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请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3.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医疗机构、学校、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影院网吧等密闭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规范佩戴口罩。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凡符合条件的市民都应积极主动接种疫苗,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5.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