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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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2017-03-22 12:17:29   点击:

泰地名普查办〔20156

各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科学安排、有序推进全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230

 

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

 

2015-2020年)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国务院在新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全面摸清地名底数、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统筹谋划、科学安排、有序推进全市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充分发挥地名普查成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江苏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地名是指具有特定方位、一定范围的地理实体的专用名称,地名信息是国家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建设中重要的基础信息资源,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国家部署,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等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随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地名工作进入了加速发展、不断拓展的新阶段,管理方式日益规范、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开发利用不断深入,全市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较规范的地名管理服务体系。

——地名法规建设不断完善20133月出台了《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同时制定了《泰州市地名命名更名执行细则》等地名管理规范性文件,2014年我省出台了《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民政厅随之制定了《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地名法规体系渐趋完善。

——地名公共服务逐步深入。根据民政部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自2006年起全面启动了以地名规范、地名设标、地名规划、数字地名等四个专项任务为内容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工作,经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全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城乡全覆盖,并积极利用地名志书、地图、网站、问路热线等多种形式提供地名信息服务。地名信息化建设不断创新,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员目标整合多部门地名地址等地理数据,统一公共地址地名数据源,实现长效更新机制,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地名地址共享服务。全市地名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服务手段不断创新,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主体工作完成。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市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2016年完成了普查的主体工作。

——地名文化建设探索发展。在地名文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展了第一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编制工作。为加强《名录》编制工作的指导,2013年我局发出《关于推荐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通知》,在3个区启动工作,经过推荐、评选等程序;20131231日,泰州市政府办公布了《泰州市第一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309条,涵盖全市3个区。2016年,我们将所有资料编印成册保存。泰兴市于2014年、2015年分别公布了历史地名保护名录121条、99条。20154月,兴化市公布了《第一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105条。靖江地名保护名录也正在进行之中。

二、规划意义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推动普查成果应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体现普查最终成效的关键环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顺应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对规范地名管理、满足社会需求、推动文化传承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普查成果转化是服务社会民生的客观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交往日益频繁,人流、物流、信息流加速流动,对地名信息提出了更多、更高的需求。我市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标准地名是实现各部门数据库间有机联系的重要纽带,加强普查成果转化,建立完善各级区划地名数据库,有利于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二)普查成果转化是规范地名管理的重要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组建大市以来,我市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每年新产生的地名数很多。但地名命名管理和使用还不够规范,一定程度存在地名“未批先用”“批而不用”“用而不全”的情况以及地名的大、洋、古、怪、重等现象,给地名管理和规范使用带来了严峻挑战。加强普查成果转化,推动地名标准化,有利于规范地名管理,营造良好的地名环境。

(三)普查成果转化是保护地名文化的有效途径

泰州有着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的地名资源。但目前对历史地名文化的研究、保护和利用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对面临消亡的古集镇、古村落、城镇历史地名等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还相对薄弱。加强普查成果转化,加大地名文化宣传保护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传承和弘扬我市优秀地名文化。

(四)普查成果转化是体现普查成效的关键环节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加强普查成果转化,做好地名普查数据综合分析研究,推进地名信息共享,提供地名公共服务,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成果作用,对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服务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涉及领域广,工作环节多,时效要求高,社会广泛关注,影响十分深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立足地名工作实际,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稳妥有序推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这条主线,以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为目标,以规范地名管理、拓展地名服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为重点,着力推动地名普查成果社会化应用,努力构建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查成果转化产品体系,实现地名工作创新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便捷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准确把握地名工作现状、问题与诉求,围绕社会需求,设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规划目标。深入分析当前发展形势,尤其是城镇化发展对地名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精心描绘普查成果转化蓝图。

——民政主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夯实转化基础。充分调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借用市场机制,形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的合力。

——整体推进,体现特色。协调推进成果转化各项工作,既要形成图(集)、录、典、志等看得见、摸得着的直接成果,也要兼顾可解决长远问题、保障长远发展的标准体系、体制机制等间接成果的形成。突出地名文化内涵,着力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实现地名文化传承保护。

——创新驱动,确保质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地名普查信息的挖掘、开发和利用。通过客观细致的需求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确保成果转化高标准、高质量,符合科学规律,满足时代要求,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1+2+3+x”的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建立一套地名法规政策体系。建立以省《地名管理条例》为根本,以各地地名管理规定、配套规范性文件为支撑形成内容齐全、上下衔接、严格规范的全市地名法规政策体系。

2.建成两个地名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发挥作用。建成覆盖全市的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市区划地名数据库更新长效机制,建立地名日常管理审批、地名信息共享和社会服务电子政务体系。

3.开发一批地名服务产品及其衍生产品。出版一批标准地名工具图书,开发一批新型地名服务产品,形成一批地名基础研究成果,积极探索地名文化如何与产业相结合。

X.开发一批地名服务产品及其衍生产品。出版一批标准地名工具图书,开发一批新型地名服务产品,形成一批地名基础研究成果,积极探索地名文化如何与产业结合。

四、具体任务

从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入手,围绕事关地名发展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需求,推进五个方面工作。

(一)地名基础专题研究

充分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积极推动地名基础专题研究和应用实践,为地名工作管理服务提供指导和方法支持,推动完善地名管理相关法规。一是加强地名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和引导社会机构围绕地名标准化、地名信息化、地名管理、地名规划、地名文化等领域开展研究,形成有深度、有影响,能够带动地名管理创新发展的专业论著。二是开展地名管理规范研究。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名实际的地名审批和行政处罚程序、制定居民小区、建筑物、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命名用字的规范。三是要开展地名生僻字的审音定字调查和处理研究。要在地名普查过程中针对地名中存在的生僻字进行调查,重点对行政区划名称、群众自治组织名称、城乡居民点名称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中的生僻用字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并开展定形、审音、明义和确定使用范围等处理。

(二)地名服务产品开发

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资料,按照分类、分级、分批的原则,开发形式多样、内容权威、注重服务、传承文化的地名服务产品。各地根据实际需求,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各类地名图书,向社会提供准确权威的地名信息;制作地名文化影像宣传片、地名多媒体(手机)查询系统、地名网络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产品。同时,鼓励和相关社会力量合作,积极发展地名文化创意、移动媒体、电子读物、动漫游戏等新兴地名文化业态,推动地名服务产业发展。

(三)地名文化保护和开发

充分挖掘地名普查成果,促进地名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弘扬。两级要全面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制度,挖掘、整理、保护、开发历史文化地名,完成第二批地名保护名录的编制公布。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地名文化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数字电视等新媒体,策划举办地名文化主题展览、地名文化微电影、地名知识竞赛、地名摄影比赛等一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

(四)地名信息化建设

全面建设覆盖全市的国家地名数据库和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并建立完善区划地名信息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建设地名网上审批系统,推进地名审批网络化办理。推进地名地址信息库建设。建立区划地名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地名与基层政权、救灾等其他民政业务之间数据共享,推动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相互衔接,充分发挥地名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建设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权威、及时、准确的基础性地名信息服务,多领域多层次拓展地名服务内容,智慧泰州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鼓励社会力量基于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平台,开发面向社会的应用服务产品。

(五)地名公共服务

以区划地名数据库为基础,进一步深化地名公共服务。鼓励应用电子信息新技术探索开发具有电子定位和物联网功能的新型地名标志,探索新的地名标志运营模式,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便捷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结合普查成果和城市发展规划,编制、修编相关地名规划

五、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名普查办”)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计划、狠抓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地名普查办加强对全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成果转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级市、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研究制定本地区成果转化规划和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措施。要加强与其他规划,特别是民政十三五规划的衔接,抓好规划任务分解、细化落实,确保规划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二)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地名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和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在规划实施中的咨询参谋作用。进一步加强地名普查技术骨干队伍培养,对在普查成果转化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人才,通过资助工作创新、组织成果评奖等多种方式,及时给予奖励和鼓励,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成果转化工作中的主力作用,逐步建立一支水平高、作风好、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三)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利用地名普查资金、地名管理专项经费、社会投入等多种方式,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对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成果转化项目,要列入财政预算,给予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对适宜市场化运作的成果转化项目,要依托市场机制,广泛调动社会资源。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将社会需求迫切、能够实现自身滚动发展的成果转化项目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努力培育可持续发展的地名产业链。

(四)强化监督管理

市地名普查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对各市、区的指导、检查和督促,适时开展评估工作,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各市、区地名普查办、民政局要对辖区范围的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统一筹划、协调推进、突出重点,在具体实施地名成果转化、成果开发过程中,要加强对承建单位的管理监督、保证进度、提高质量、确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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