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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2022年4月25日)
2022-04-28 09:35:05   点击: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JS202204170051

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孔叶村,泰兴市天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长期占用基本农田,工业废渣填埋在根思马北村。

泰州市  泰兴市

土壤

2022年4月19日-20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市公安局、新街镇人民政府和根思乡人民政府到天源公司和根思乡马北村现场调查核实,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固定污染源登记表、生产台账等资料。该公司2022年2月以来停产至今。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长期占用基本农田”问题。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天源公司位于新街镇孔叶村的6块物料堆场进行了调查,占地总面积99.01亩,其中:耕地56.32亩(基本农田38.48亩)、建设用地41.59亩、未利用地1.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1:位于古马干河南侧,系露天堆场,占地面积18.96亩,其中:耕地17.71亩、建设用地0.55亩、未利用地0.7亩。该堆场使用于2009年前,地面未固化,没有违法建设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该地块为一般农用地。
地块2:位于根元路北侧,系露天堆场,占地面积26.41亩,为建设用地。该堆场使用于2009年前,地面未固化,没有违法建设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该地块为建设用地。
地块3:位于根元路北侧,占地面积14.62亩,为建设用地。2013年至2014年期间建成简易防雨棚,并固化地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该地块为建设用地。
地块4:位于根元路北侧,占地面积14.15亩,其中:耕地14.15亩(基本农田14亩)。2014年至2015年期间建成简易防雨棚,地面未固化。
地块5:位于根元路北侧,占地面积15.44亩,其中:耕地15.44亩(基本农田15.44亩)。2016年至2017年期间 建成简易防雨棚,地面未固化。
地块6:位于古马干河北侧,系露天堆场,占地面积9.44亩,其中:耕地9.04亩(基本农田9.04亩)。该堆场使用于2009年前,地面未固化,没有违法建设行为。
以上6个地块中3个地块(地块4、地块5、地块6)占用了基本农田,系违法占用土地行为。
二、关于“工业废渣填埋在根思马北村”问题。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根思乡马北村元马线北侧、北庄一组南侧(约18亩)和北庄六组南侧(约21.6亩),共计约39.6亩。该地块2006年前是三座六孔立体窑和制砖操作场地,2006年立体砖窑拆除。2007年5月,北庄一组和北庄六组分别和天源建材法人叶某桂签订合同,将该地块租用给叶某桂,2011年到期后,又续签了合同,租期到 2015年。据原马北村村干部反映,自2007年起,叶某桂在该场地上堆放其他地方运来的红粘土;2014年起,在该场地堆放污泥(叶某桂反映均是用于制砖)。租用到期后,叶某桂对场地进行了平整,并由马北村村民代表对平整后的场地进行验收。2015年后,北庄一组的18亩地出租给叶卫泉用于果树种植,北庄六组的21.6亩地出租给泰州天彩科技有限公司做水泥隔墙板。近期,根思乡对该地块进行试挖,发现填埋有黑色和红色疑似固废的物质,来源和属性尚不明确。

部分属实

一、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天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将涉及违法用地的6个地块予以改正、恢复原状。新街镇已组织人员、机械进场清理,地块2已经清理到位,地块4、地块5已基本清理到位,地块1、地块6正在清理,地块3待场地调查结束后清理到位、恢复土地原状。
二、根思乡委托泰科检测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对马北村原天源公司租用地块开展场地调查,对开挖出的填埋物质开展固废属性鉴定,根据场地调查和属性鉴定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兴市公安局对填埋固废开展溯源调查。
三、2022年3月4日,泰兴生态环境局已对天源公司存在的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生产、超范围接受污泥、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等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2-27号),责令停止接收污泥,拟处罚款83万元,对当时的企业法人代表叶剑罚款8万元,要求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四、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新街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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