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2022年5月2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2022年5月2日)
2022-05-05 08:21:52   点击: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240081

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上海花园27幢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泰州市泰兴市

大气

信访涉及的餐饮店是泰兴市家食美大餐饮部。2022年4月25日-26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黄桥镇人民政府对泰兴市家食美大餐饮部现场检查,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上海花园27幢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餐饮部厨房正在炒菜,油烟净化装置和引风机均正在运行,该单位提供了油烟净化装置的认证检测报告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厨房南墙开有一扇通往小区的门,位于27幢主楼一单元和二单元的单元门之间,检查时门处于打开状态,27幢单元门附近有一定油烟味。4月25日晚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部废气排放口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油烟排放浓度为0.29mg/m3,未超过排放限值2mg/m3。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调阅2021年以来泰兴市12345热线、黄桥镇信访记录、泰兴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系统、泰兴生态环境局信访台帐,接到反映该餐饮部油烟扰民问题的信访仅一次,为2022年2月18日“12345”热线举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黄桥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月22日前往检查,发现该单位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从厨房南墙的窗户直接向小区内排放,27幢单元门附近有明显油烟味。泰兴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设计安装油烟排放专用管道,确保油烟不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该单位2022年3月2日与无锡市滨湖区友联环保科技服务部签订服务合同,对油烟净化装置及油烟排放管道进行改造,封闭了厨房南侧的窗户,在原有三套油烟净化装置基础上,在二楼新增一套引风机和油烟净化装置,并建设了专用油烟排放管道,处理后的油烟向北排放,费用共23000元,该单位提供了技术服务合同。2022年3月12日该单位委托苏州国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新增的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检测,现场提供了检测报告【(2022)国泰(环)字第(03116)号】,其中油烟/油雾平均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0.1mg/m3),结果显示未检出。

部分属实

一、黄桥镇督促该餐饮部营业时必须关闭厨房南侧门窗,并对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理维护,保持正常运行,确保油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要求该餐饮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黄桥镇加强对该单位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2

X2JS202204240031

泰州市泰兴市万桥路7-18号,食客来面馆,位于商住综合楼且未配套专用烟道,北侧一楼安装排烟管道,排烟口距离小区住户不足 10 米,油烟扰民;万桥公寓周边7、8家火锅、烧烤等餐饮店,油烟、异味、废气扰民。

泰州市泰兴市

大气

4月25日-26日,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延令街道办事处对食客来面馆、川玉楼、如意烤吧、川泰小吃、武宁炖钵和失控猫元気烧肉饭等6家餐饮店现场检查,检查时除失控猫元気烧肉饭未营业外,其他餐饮店均正在营业。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食客来面馆,位于商住综合楼且未配套专用烟道,北侧一楼安装排烟管道,排烟口距离小区住户不足10米,油烟扰民”问题。经查,泰兴市食客来面馆位于泰兴市万桥路7-1号楼,为5层商住综合楼,该楼1-2楼为商铺,3-5楼为住户。食客来面馆厨房有1眼猛火灶和3眼小灶,其中猛火灶和2眼小灶使用天然气做燃料,1眼小灶使用罐装煤气做燃料,猛火灶用于炒菜,小灶用于炖煮和烧水。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炒菜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向5楼楼顶。该专用烟道由猛火灶集气罩延伸穿过该栋楼北侧墙体,沿该栋楼北侧外墙向上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延伸至5楼楼顶排烟口。该排烟口离该商住综合楼5楼住户较近,距离万桥公寓小区住户最近距离约14米。4月25日现场走访食客来面馆楼上住户,均表示该面馆餐饮油烟对其无明显影响。4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厨房正在炒菜,油烟吸收处置装置正常运行,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店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10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二、关于“万桥公寓周边7、8家火锅、烧烤等餐饮店,油烟、异味、废气扰民”问题。
经查,万桥公寓周边除食客来面馆还有5家餐饮店,分别为川玉楼、如意烤吧、川泰小吃、武宁炖钵、失控猫元気烧肉饭。
1. 川玉楼,该餐饮店厨房有2眼猛火灶、4眼小灶、1台蒸箱,2眼猛火灶及4眼小灶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猛火灶用于炒菜,小灶用于高压炖煮,蒸箱用于蒸米饭。猛火灶上方建有集气罩,蒸箱旁边有集气口,餐饮废气合并收集后,沿北侧外墙油烟管道向上经4楼平台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55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2. 如意烤吧,该餐饮店1楼西侧有1个烧烤炉,烧烤炉自带油烟净化器,烧烤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西侧管道排向3楼楼顶。1楼东侧有一个厨房,厨房有3眼猛火灶,使用罐装煤气做燃料,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餐饮油烟经收集沿东侧外墙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向上排向3楼楼顶。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厨房油烟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61mg/m3、烧烤炉油烟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40mg/m3,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3. 川泰小吃,该餐饮店厨房有2眼猛火灶(使用罐装煤气作为燃料)。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餐饮油烟经收集沿东侧外墙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向上排向3楼楼顶。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25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4. 武宁炖钵,该餐饮店厨房有2眼猛火灶,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餐饮油烟经收集沿东侧外墙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向上排向3楼楼顶。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36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5. 失控猫元気烧肉饭,4月25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餐饮店未营业,据社区工作人员及隔壁商户介绍,该餐饮店2022年年初至今一直未营业。

部分属实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发函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川玉楼、如意烤吧、川泰小吃、武宁炖钵加强店内卫生环境管理,对地面油污、污水管网内残渣等及时进行清理,并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装置。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延令街道办加强对上述餐饮店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3

D2JS202204240003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沈丁村村委会门前的一处钢结构厂房内,24小时异味、噪音扰民。

泰州市泰兴市

大气

信访涉及两家公司分别为泰兴市顶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和泰兴市富坤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4月25-26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河失镇人民政府对顶力公司、富坤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阅了该公司环评文件、验收文件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24小时异味,噪声扰民”问题。
4月25日白天检查顶力公司时,打磨、机加工、焊接工序正在生产,车间内有一定的噪声。喷漆工件刚在喷漆房外完成,刚喷漆后的工件成品放置在喷漆房外的地面上晾干。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喷漆房外车间地面上有明显喷漆痕迹,晾干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法人员打开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内无活性炭,车间内有一定异味。该公司更换出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贮存在车间内,未按照规范要求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公司建设的危废仓库不符合规范要求,标识标志不齐全不规范,现场无危废台账,也未能提供危废管理计划、废物转移联单。
4月25日白天现场检查富坤公司时,电感器项目正在生产,喷漆、烘干工序正在作业,配套的废气装置正常运行。检查发现烘干废气集气罩过高,无法有效收集烘干废气,车间内有一定异味;危废仓库未建成,废气装置更换的废过滤棉(HW49)0.2吨、6只废包装桶(HW49)放置在车间地面内,无标识标志、无危废台账、无危废管理计划;项目生产时,有一定噪声产生。
2022年4月25日泰兴生态环境局对顶力公司、富坤公司进行夜查,未发现两家公司晚间生产。
2022年4月26日现场检查时,顶力公司打磨、机加工、焊接工序正在生产。富坤公司电感器项目正在生产,喷漆、烘干工序正在作业。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顶力公司东、西、北侧厂界噪声(南侧是富坤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3.6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对富坤公司喷漆烘干废气、车间外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富坤公司喷漆烘干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31.4mg/m3、排放速率0.40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5.7mg/m3、排放速率0.20kg/h,对照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富坤公司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排放浓度超标1.09倍。富坤公司车间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1.59mg/m3,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富坤公司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3.6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顶力公司涉嫌存在的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未规范存储产生的危废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按规范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建立设施运行台账。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令富坤公司对烘干废气集气罩进行改造,采取密闭措施,确保废气应收尽收,计划于5月10日前完成整改。依法对富坤公司涉嫌存在的废气超标行为、未按规范建设危废库妥善处置产生的各类危废的行为立案查处。危废库相关整改工作预计5月29日前完成。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河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两家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