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3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公告,决定将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18日,现在距答题活动结束仅剩1周时间啦!
此次答题活动设置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奖励。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0学分;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需要记录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须确保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上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活动结束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将根据会计人员答题成绩,自动记录继续教育学分。
2.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奖励: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15个学时;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10个学时。需要记录继续教育学时的注册会计师,须在注册答题界面填写注册会计师编号。活动结束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答题成绩对应个人编号,统一记录继续教育学时。
此次活动试题的出题范围主要包括: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
2.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国务院令第72号)、《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财会字〔1996〕19号文件发布、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修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配套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财会〔2016〕10号)及应用指引,《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
截至3月11日,泰兴地区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参与人数已达988人,期待您的参与。快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答题,获得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