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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划“红线”

2016-01-06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邰纪轩)为严格控制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防止出现反弹回潮,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除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的乡镇、园区、机关(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5项由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创建达标项目外,各机关(部门)申报的项目全部撤销,一律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其他任何形式的面向全市、本系统或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经批准的各类创建达标活动,除国家和省有关明确要求外,不得延伸至社区(村)。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扩大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范围的,或在开展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以及媒体反映和群众举报的线索,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组织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