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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成本 减轻经营负担

2020-04-01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

  央广网天津3月31日消息(记者夏震宇)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天津市将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免征污水处理费、降低基本水价政策。天津市现行水价构成为基本水价加上污水处理费,其中市级定价范围内(市内六区及环城四区)非居民水价为7.9元/立方米,即基本水价6.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4元/立方米。

  本次减免政策针对在天津市注册且执行非居民水价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1.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至疫情结束当月末;基本水价降低10%,由6.5元/立方米调整为5.85元/立方米,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至天津市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非天津市市级定价范围内(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静海区、宁河区)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和工商户,以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后的水价为准。2月1日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缴的自来水水费、污水处理费则仍按照原标准收取。

  据天津市水务局二级巡视员梁宝双介绍,天津市的中小微企业可通过《天津市中小企业共公服务平台》自测程序,或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认企业划型,并持“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供水企业办理,个体工商户持“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供水企业办理。商场、公寓、城市综合体及各类园区内符合减免政策、且不直接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的企业及商户,可与业主、物业或管委会协商减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