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金融服务人才20条 促进人才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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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杭州5月13日消息(记者李佳 曹文君)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近日,浙江省委人才办会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制定出台“金融服务人才20条”,为人才送去“雪中炭”“及时雨”,帮助人才纾困解难,促进人才稳健发展。今天(13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浙江金融服务人才政策措施。 近年来,浙江省围绕“融资难”这个痛点,不断深化“人才+资本+民企”这篇对接文章,积极引导银行资本、创投资本、财政资金等各类资本向人才集聚,为人才创业创新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2016年,浙江率先在全国成立首家人才银行,目前已从杭州试点推广到全省范围,专属人才群体的银行服务产品越来越丰富。针对人才企业可抵押物少、创业风险大等问题,浙江创新推出“人才贷”“人才险”“人才保”等“一揽子”服务,并通过补贴、降息、减费等方式,让人才贷款贷得到、用得起。 下一步,浙江将坚持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份目标不动摇,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今年浙江正式启动实施顶尖人才“鲲鹏计划”,目标未来5年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集聚100位左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灵魂人物”。 浙江此次出台的“金融服务人才20条”,整合放大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金融政策资源优势,持续加大对人才创业创新金融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应贷尽贷、应保尽保、应投尽投、应担尽担”。政策主要涉及5方面内容: 在加强金融总量保障方面,明确安排专用额度,对人才企业的贷款和商业汇票,优先给予支持;同时扩大金融机构双创、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提高审批效率,募集资金定向支持人才企业融资。 在创新银行信贷服务方面,扩大授信权限,根据人才企业特点,初创期原则上可达1000万元,成长期可达5000万元,资本市场挂牌企业的贷款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可全部为信用贷款。此外,还延长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最长可达10年,可结合企业实际给予最长3年还息不还本宽限期。为破解人才企业缺乏抵押物难题,此次政策加强融资创新,推广订单、仓单、应收帐款等供应链融资模式,扩大专利权、商标权、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方面,加强上市扶持,充分发挥凤凰行动投资基金作用,支持人才企业在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升级浙江“人才板”,挂牌人才企业进入“浙江科创助力板”,可适当放宽对财务或估值要求,相关服务费用减半收取。研究设立鲲鹏人才产业基金,对产业应用研究处于世界前沿的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在优化其他金融服务方面,提供外汇便利、人才保险、政策担保服务等多方面配套政策支持。浙江省20条金融支持举措中,明确规定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人才创业创新优先提供融资性担保,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年,并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 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将经常性组织金融机构与人才进行对接,依托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浙江人才服务云平台、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优化线上人才融资对接服务。优化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对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在政策工具、监管评级、考核评估等方面给予倾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