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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金融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

2020-06-09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

  央广网太原6月8日消息(记者李楠)记者从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金融广告发布行为,引导广告发布主体加强金融广告审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现对金融广告发布作提示。

  其中提示,广告中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广告中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广告中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广告中不得片面利用国家或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扶持政策等,借机宣传、推介特定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