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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无渔” 长江江苏段、太湖全域年底前将全面禁捕

2020-07-08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通告,今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渔业禁捕,“长江禁渔10年政策”落地。

  省政府3日印发相关通知,明确长江干流江苏段,滁河、水阳江、秦淮河等重要支流和石臼湖等通江湖泊暂定实施10年禁捕,禁捕期内,生产性捕捞和娱乐性垂钓全面禁止,做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明年1月1日前,实现清船、清网、清湖。

  连日来,记者在苏南多地采访,实地探访作为“鱼米之乡”的江苏各地,如何筹谋用10年“无渔”换年年“有鱼”。

  禁得住,斩断利益链倒逼源头“无渔”

  7日一早,记者从无锡纺工码头登上一艘渔政船,前往太湖梅鲚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船行20分钟左右,除了领航船,江上看不到一艘渔船。省渔政总队总队长王新勇指着远方一座乌龟形状的山体告诉记者,从乌龟山到拖山之间10万亩水域正是保护区所在,乌龟山上设有雷达,增设“电子围栏”,检测、震慑非法围捕者。

  在烟波浩渺的太湖,有3个这样的国家级保护区,占太湖面积1/8。太湖每年9月开捕,次年2月起禁捕。根据我省最新出台的禁捕退捕实施方案,省内34个国家级、省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所涉湖泊其他水域年底前全面退捕,意味着未来太湖从季节性禁捕进入全面禁捕。

  “无锡既要管辖35公里长的长江江阴段江域,也要管辖330平方公里的太湖水面,禁渔压力很大。”无锡市公安局副局长薛俊仁说,光今年该局就对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立案侦办17起。

  记者从省渔政总队了解到,今年长江禁渔以来,全省各级渔政执法机构组织开展日常巡护和专项行动100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7300余人次、执法船艇1200余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00多起,没收渔获物700多公斤。“面对屡禁不止、不断翻新的非法捕捞行为,必须加强与农业农村、渔政、海事、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薛俊仁说。

  “只有斩断产销链、摧毁利益链,才能真正‘禁得住’。”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许伟英说,因为“严打”,如今生活中已基本找不到挂着“野生江鲜”“正宗江鲜”牌子的店面,未来还需强化对销售、养殖环境的监管,杜绝野生鱼虾夹杂销售,倒逼源头“无渔”。

  退得出,让上岸渔民生活无虞

  常熟市浒东新村村民郭振祥家世代打渔为生,这些年亲眼看着常熟浒浦港从上世纪90年代“一个潮水就能带来四五斤虾”,到出一次船抓不到几条鱼的全过程,也见证了国家退渔政策的步步推进。去年底,镇上来宣传全面退渔的政策,于是“交了船”。

  让他欣慰的是,今年小年夜,7万元的退渔补偿金就打到了他卡上。“我们这里的渔民大多年纪大了,也不大高兴捉鱼了。现在我和家主婆两个人都有养老和医疗保险,每个月还有退休金,我还可以到工厂去打打零工,上岸对我们影响不大。” 郭振祥说。

  这些年,我省沿江沿湖地区一直在探寻妥善安置“洗脚上岸”渔民的办法。地处苏浙交界、太湖“西走廊”的宜兴市丁蜀镇,辖区内有3个渔业水产村,在当地停泊的渔民有255户,其中本镇在册渔民174户。该镇副镇长曹晓平直言,让渔民上岸容易,但安于岸上生活很难。当地一个渔民原来年收入二三十万元,退捕后有两年缓冲期,领最低工资保障,扣除按征地农民标准一次性缴纳的2万多元社保,每月收入只剩1200元左右。如果无法解决就业问题,生活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科学安置,才能让渔民退捕后生活有奔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主任徐跑建议,上岸渔民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就业有困难,但无不是江上“老把式”。除了常规的转产转业措施外,可以吸收有经验的渔民建立协助巡护队、水生动物救护队,参与长江渔业资源的巡护和科研监测,也是化解转产压力和多元化安置的一条路。

  护得好,不让鱼米之乡子孙“无鱼”

  徐跑是5名联合提出“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建议的专家之一,他告诉记者,一段时间以来,长江已经陷入“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到最差的“无鱼”等级。眼下,淡水水产养殖规模都早已远超野捕,渔民数也并不多,人工养殖鱼类在经过多代繁衍后,不可避免会出现遗传多样性退化,10年时间禁渔,可以繁衍优质野生鱼来改善种群。

  “长江禁渔,不仅不影响老百姓吃鱼,反而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徐跑给出一组数据,2017年初长江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时,江苏段鱼种为48种,到今年已恢复到79种。

  “还需建立覆盖长江江苏段资源生态一站式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养殖种和生态种的鉴定规范,从而保障禁捕和增殖放流效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建军建议。(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