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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暨十大金融案例

2020-09-16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9月16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通报2018年以来江苏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各类金融商事案件263662件,标的总额4295.62亿元;审结一审金融犯罪案件3286件,执结金融执行案件146175件。

  2018年以来,江苏各级法院依法对790名金融犯罪分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较重刑罚,其中对162名集资诈骗犯罪分子分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占该罪总判决生效人数的58.7%,有效遏制了金融犯罪发展态势。成立处置非法集资犯罪陈案攻坚战领导小组,全面摸清陈案底数基础,综合施策,加大审判、执行力度,积极参与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研究,配合做好跨省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审判、资产处置等工作。省法院指导下级法院妥善审理8个系列重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案件得到平稳处理。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等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打击与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两个工作指南,严把立案、审理、执行“三大关口”,健全全流程全方位打击防范工作机制,落实“一检索、二集中、三并案”的办案机制,解决单一案件难以发现“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线索问题,提高打击惩治精准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一批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得到纠正,审结的金融放贷领域涉黑涉恶案件中,被告人重刑率达30.5%,一批“套路贷”涉黑涉恶分子得到严惩。

  从近几年全省金融审判工作来看,金融案件呈现新型疑难法律问题多、涉非银行融资方式案件数大幅增加、涉资本市场纠纷案件明显增长等特点。

  面对新型疑难问题,江苏法院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发布典型案例,公开裁判文书,发送司法建议等,规范引导市场行为,促进形成交易规则。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泰州、南通等地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成立专门金融审判庭,探索金融审判专业化模式。2019年2月,省法院设立民事审判第五庭,专门负责审理金融及借贷案件。今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南京、苏州两地中院内设专门破产审判机构,南京破产法庭已揭牌运行。部分法院积极建立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推动建立金融专家陪审制度,不断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金融秩序的稳定,金融安全的维护,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江苏各级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加强协作配合,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建设,广泛吸收各方解纷力量,建立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

  发布会上,江苏法院发布了金融审判中的十个典型案例,提醒社会公众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这十大案例是:

  1、李某鹏诉广发银行协助激活信用卡案 ;

  2.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诉成道建设(中国)有限公司、美德胜气体技术(无锡)有限公司、第三人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

  3.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苏州德威系关联企业金融借款纠纷系列案;

  4.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诉江阴申颖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6.江苏鑫吴输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7.招商银行南通分行等数家金融机构执行江苏帝奥控股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奥特佳股票案件;

  8.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徐州盛德源商贸有限公司、那某民、曹某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9.“钱宝系”集资诈骗案;

  10.被告人徐某、林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虞启忠 钱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