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长三角区域首个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在南京通过了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专家组联合审查。该标准不仅将成为长三角首个联合审查发布的区域性标准,也将成为全国首个真正意义上联合审查、统一发布的区域性标准。
记者了解到,规范文件规定了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通航水域的长江和内河货运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船闸等区域船舶水污染物岸上接收设施和流动接收船的配置要求,为三省一市内河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的配置提供了依据。(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