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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展现特色《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亮点纷呈

2020-10-29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倡导源头减量、统筹布局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明确垃圾产生者责任、完善收运全流程管理……”10月28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夏德智介绍了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特色亮点。夏德智表示,《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南京迈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与运输与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与附则等八章五十五条。《条例》回应了市民关注的难点问题,体现了针对性和创新性,符合南京城市发展定位,具备地方特色,亮点纷呈。

  《条例》具体有以下亮点:一是打破分类瓶颈,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延用南京市长期采取的“2+2”分类方式,明确规定本市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并对各类别垃圾作了较为详细的列举说明;二是强化了各级政府责任,明确了监督检查制度;三是齐抓共管,垃圾分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条例》吸纳民法典最新精神,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城乡统筹、系统推进”作为原则写进去;四是提出源头减量理念,从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环节作出系统要求;五是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情况,作专章规定;六是明确了垃圾产生者责任,让“麻烦事”变“份内事”;七是垃圾分类进小区主体责任,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八是四措并举,提高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九是垃圾容器配置和定时定点集中投放问题,条例给出答案;十是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全流程管理,“拒收”倒逼责任落实。

  《条例》实施以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督促市政府尽快制定出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把《条例》中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奖励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等相关内容落到实处。还将切实履行职责,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报告等多种形式持续依法监督条例实施,真正使《条例》落地见效、开花结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及时开展评估,认真总结问题,做好条例完善,与各方面共同努力,把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做得更好。(赵雅惠 张倩 肖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