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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中高风险地区的民政服务机构要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

2020-12-10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

  央广网成都12月9日消息(记者贾宜超)12月9日,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要求。其中,明确中高风险地区的民政服务机构要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入住的服务对象,全部停止家属探视活动。

  《通知》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持续抓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场所、殡葬服务机构、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学校、医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疫情防控中的问题隐患。要指导督促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落实落细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举措,按照疫情的不同风险等级和相应级别,采取相应防控措施。特别是要严格规范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民政服务机构。中高风险地区的民政服务机构要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入住的服务对象,全部停止家属探视活动。

  同时,要持续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要建立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和疫情感染患者家庭生活状况,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力度,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及时提供生活帮扶、送医送药等帮扶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