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从省到村的五级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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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贵阳12月23日消息(记者陈屹)12月23日,贵州省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张美钧在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贵州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五级林长制,以有效解决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林长制”是指将森林等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更是一项改革探索。 今年9月17日,贵州省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张美钧就这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点内容作介绍。 张美钧说,贵州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区位极其重要。贵州省是首批3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明确要“健全山林保护制度”。贵州全面实行林长制是继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实践探索,也是有效解决贵州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 贵州省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总体要求是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总目标,以“护林、造林、用林、活林”为重点任务,构建林业发展新格局和森林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基本原则是坚持保护优先,注重科学利用;创建责任体系,推动全民参与;突出创新领先,深化系统治理;注重民生为先,实现绿色惠民四项基本原则。 主要目标是通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一筑牢两优化三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的目标,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组织体系上,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五级林长制。建立林长联席会议制度,设置林长制办公室。 五级林长制的重点任务是从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建立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落实。同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部门联动、突出绩效考核、加大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保障林长制顺利实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