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援企稳岗,我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6.73亿元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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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这是泰州市落实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决策部署,助力援企稳岗,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的硬核举措。 2023年2月至12月期间,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实施后,参保人员报销待遇不变,预计减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6.73亿元。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降低后,单位基本医保缴费费率由8%降低为7%,加上大病统筹和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单位总的医保缴费费率由 9%降为 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2.3%,预计将减轻用人单位医保参保负担4.93亿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也降低1个百分点。降低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缴费费率从9%降低为8%,加上大病统筹缴费费率,灵活就业人员总的缴费费率由 9.8%降为8.8%,预计可减轻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负担1.8亿元。 据介绍,从 2 月 17 日起,泰州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已经在缴费系统中调整为8.8%。在此之前缴纳了 2023 年 2-12 月份费用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即在缴费系统调整费率前按照 440.41 元/月缴纳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将于4月初开始实施差额(44.94 元/月)退费。差额费用将退回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中。
来源:泰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