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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 | 泰州: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出了新政策

2024-02-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宜居感和幸福感,近日泰州市出台新政策,增设电梯除了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职工子女的公积金也可按要求办理提取。

      据介绍,2020年4月,泰州市出台《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需要加装电梯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家庭分摊费用。

      “与该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新政的提取范围有所扩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比如,家住市区莲花六号区的孙先生所在的楼栋需要加装电梯,其需要分摊9万元加装费。按照之前的政策,孙先生只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此费用。可现在,孙先生不仅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提取他的儿子、儿媳的,合计不超过 9 万元即可。如果孙先生在2023年3月已经提取了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付了电梯加装费用,电梯也已经加装完成,那么,现在他的儿子、儿媳仍可以申请提取不超过3万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补齐加装费用。

      “此次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资金不足的难题,提升其积极性。”泰州市住建局物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说。2021年,泰州市发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明确市区每台加装电梯补贴 12 万元。而且,为缩短审核时间,泰州市还出台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原先要跑多个部门、花费数月才能完成的审批事项,现在只要跑一个窗口,最多14个工作日,就能办齐所有手续。

      据介绍,截至2023年底,泰州市累计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445部,当年新增121部。其中主城区目前投入使用 102 部,进场施工 10 部,协议签订 46 部。该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2023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泰州市加装电梯模式和先进经验向全国推广。

来源:泰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