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 | 给恶意举报、“红顶”中介等戴上“紧箍咒”,泰州为行政执法行为“立规矩”
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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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已连续6年采取多种方式跟踪监督,今年又针对自由裁量权限、中介服务整治、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等问题作出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指出,市委提出打造“到泰州,泰周到”营商环境品牌,市人大与市委同心同向,主动策应,聚焦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弱项,依法作出决定,推动中央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落地见效。 《决定》从加强行政执法政治建设、统筹监测、柔性监管、裁量监管、办案监管、事后服务、涉企中介服务治理、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全链条作了明确规定,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主动服务,执法为民,确保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化。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经工委负责人说:该《决定》突出了机制创新,明确提出,要求政府建立健全重复举报恶意举报案结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分级适用、涉企中介机构准入退出等11项新机制。比如,要求政府部门健全协助整改机制,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明确整改标准和步骤;涉及跨领域监管,尤其是不同的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整改要求不一致、不衔接的,由后执法机关牵头指导,协助企业整改,以低成本消除企业违法状态。《决定》特别指出,除上级统一部署和经市政府批准外,市各部门不得组织全市性专项执法监管活动;执法部门应推进柔性执法,优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方式,让基层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靖江互感器股份公司董事长熊江咏对这个《决定》的出台十分高兴,他说:“这十条措施很有针对性,每一条都能感受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满满暖意,让我们办企业的吃了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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