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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海关联动共管——泰州市首单保税租赁船舶顺利出口

2026-01-30 来源:泰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

 1月23日,一艘新完工的40400载重吨散货船,在南京海关所属泰州海关和天津东疆综保区海关高效联动下,以保税租赁模式顺利完成出口。这是泰州口岸完成的首单保税租赁船舶监管业务。

      保税租赁是指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的租赁企业,以区内保税货物(如飞机、船舶、大型设备)为租赁对象,向境内(区外)或境外企业开展的租赁业务。其核心优势是承租人可“分期支付租金,分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从而大幅降低一次性税负压力,优化资金流。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作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推动贸易创新发展”。

      高技术船舶是泰州市主导产业,全市船舶出口额占全省比重已提升至37.4%。“推动船舶贸易创新发展,对泰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船都’具有重要意义。”泰州海关保税监管科科长刘锦表示,造船业周期性特征明显,高端船舶特别是国际海运大型货船造价高,货款回收周期长,企业因此拓展订单受到很大制约。他介绍,保税租赁模式通过综保区租赁企业承接业务并转由国内船厂建造,使船厂能快速回笼销售货款并享受出口退税,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境外承租方也得以避免一次性高额购置成本,以支付租金方式使用优质“中国制造”设备。

      此次出口的船舶,由注册于天津东疆自贸试验区的启航中洲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发起,大津重工(泰州)有限公司负责建造完成。依托海关异地委托监管政策,东疆海关向泰州海关发出内部协管函,泰州海关积极回应,承担了对出口船舶的属地实地监管重任。由于船体巨大、实际进出综保区不便,两地海关建立“异地共管”机制,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委托监管”作业模式,在船舶实体不移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高效办结入区手续,保障了保税租赁业务合规顺畅开展。

      得益于首单业务的成功经验与海关的高效服务,大津重工今年计划再出口2到3艘新造船舶用于保税租赁业务,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

      泰州海关副关长顾国峰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与包括东疆海关在内的各兄弟海关的联动合作,持续优化监管流程,积极推动保税新业态、新模式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跨关区实施,全力服务地方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