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外埠资讯 > 正文

交汇点 | 一人还贷全家帮忙!泰州公积金实现“家庭互助”

2026-03-30 来源:交汇点新闻 浏览次数:

一人还贷可全家帮忙!3月27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开展家庭互助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依据此次发布的泰州公积金新政,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借款人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其他地区相比,新政进一步扩大了家庭互助还贷提取范围,不限定未婚子女或者未成年子女,也不限定住房贷款类型,商业住房贷款也在此次互助范围之内。该政策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不仅如此,新政还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次数认定:职工、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又申请的,视同首次贷款,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2.1%,5年以上年利率2.6%。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新政对人才在泰安家落户的支持力度不断加码。目前泰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为20%,根据新政,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在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15%,相应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到房屋总价的85%。

除了首付比例下降外,人才在泰安家落户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步上调。具体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职工,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130万元上调至15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90万元;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职工,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8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05万元;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职工,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9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15万元。如果购买的是绿色建筑、改善性住宅或者以旧换新的,最高额度还可以进一步叠加上浮。上述两项政策自今年4月8日起施行,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适用原有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外,新政还将开展老旧房屋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人改造本市老旧房屋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改造费用。该项政策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