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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涛

2008-03-20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曾涛  原名曾海仙,男,1914年5月生,泰兴市姚王镇曾家庄人。出生于一个中农家庭,四岁时,祖父和父亲在一个星期内相继病故,孤儿寡母,生活困难,靠外祖父家的帮助读完小学,考上当时有助学金的江苏无锡洛社乡村师范。1933年毕业后当了几年小学教员。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和八位立志抗日救国的进步青年离家去陕北寻找共产党。经过一番艰辛的长途跋涉到达西安,进了我党的安吴堡青年训练班学习,几个月后,分配到浙江去做抗日救亡工作。1938年5月在浙江丽水参加中国共产党。此后,在公开工作的掩护下,在浙江丽水、庆元、永康、富阳等县做党的组织宣传工作,担任过区委书记、工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长等。1940年底由组织上北撤至苏中抗日根据地。1941年以后,历任泰兴中心县委青年部长,靖江县委书记兼县独立团政委,苏中三分区总抗会组织部长,如西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宝应县委书记兼县独立团政委,苏中党校组织处长等职。解放战争期间任华中二地委组织部长、民运部长。1947年1月因病到华东疗养院治疗,病愈后留在山东任胶东区党委办公室主任。1949年3月随军南下,先后任镇江地委副书记,苏南区党委秘书长。1952年8月调上海市委任副秘书长,1956年1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1960年2月调北京外交部工作,以新华社古巴分社社长名义去古巴任外交代表。1961年3月任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秘书长。1962年11月以后。历任中国驻阿尔及利亚、南斯拉夫、法兰西等国大使。在外交工作中作出了显著成绩,多次受到周总理的表扬。1977年2月调新华通讯社任副社长、党组副书记,10月任社长、党组书记。1979年11月至1983年6月兼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副秘书长,分管外事工作。1980年4月至1983年3月又兼任全国记者协会执行主席。为新华社的拨乱反正,打开新局面竭尽全力。1978年11月又大胆亲自以“天安门事件是革命行动”为标题播发有关新闻,使全国人民为之欢跃。

    1983年6月至1993年3月任全国人大第六届、第七届常务委员、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欧洲议会友好小组主席。为发展中国和多国议会之间的友好关系做了许多工作。1979年11月至1993年3月,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大会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面对来自世界多国的记者,思维敏捷,从容对答,深得中外记者的称道。

    1995年离休。1997年2月28日病故。

    注:由曾涛夫人朱黎青女士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