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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民政系统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工简章

2014-11-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做好惠民殡仪服务,泰兴市殡仪馆等3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用工性质的灵车驾驶员、会计和司炉工。现将有关招工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单位名称

岗位

名额

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学历

其他

泰兴市殡仪馆

驾驶员

2

高中及以上

男性

司炉工

2

高中及以上

 

黄桥殡仪馆

 

驾驶员

2

高中及以上

司炉工

1

高中及以上

 

1

大专及以上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宣堡殡仪馆

驾驶员

1

高中及以上

男性

司炉工

1

高中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报考计划中规定的报名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市(现行政区划)户籍;

3.热爱殡仪工作,肯吃苦耐劳,能长期在殡仪馆工作;

4.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1231日至198911日期间出生),报考司炉工岗位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1231日至199411日期间出生),报考会计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1231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无残疾。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身高在165cm以上,报考其他岗位人员身高在160cm以上。

6.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应持B1以上驾驶证。持有A1驾照(大客车)、驾龄在20年以上且安全行驶记录无事故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工简章、报名、笔试(实践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工简章

通过泰兴网(http://www.taixing.cn/)、各招工单位向社会发布招工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41117-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11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本次招工开考比例为1:2(各类岗位招考名额合计数:报名人数)。

报名地点和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泰兴市殡仪馆

为确保招考人员素质,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岗位名称(不填报具体招工单位)。考生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失实或弄虚作假,则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笔试(实践操作考试)

会计岗位笔试内容:1.相关财会知识;2.文化基础知识及职业道德;3.作文。

司炉工岗位笔试内容:1.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文件及相关知识;2.文化基础知识及职业道德;3.作文。

驾驶员岗位实行实践操作考试。

笔试(实践操作考试)时间:20141122日,具体安排为:

司炉工岗位:上午8:30-10:00

会计岗位:上午8:30-10:30

驾驶员岗位:上午8:30开始

笔试(实践操作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驾驶员岗位报考人员参加实践操作考试,考试内容为驾驶技术(场地现场测评)。考生参加实践操作考试安全责任自负。所有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须服从招工单位统一安排,按要求报到并集中往返考试地点。考生实践操作考试成绩须经监督员签名确认。

笔试(实践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分别按照各类岗位招考名额合计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各类岗位招考名额合计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考生笔试(实践操作考试)成绩于笔试当天中午12点在笔试现场公布。所有参加笔试(实践操作考试)人员须服从管理,笔试(实践操作考试)结束后在笔试考场休息等候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发放面试通知书等相关事项,招工单位免费提供午餐及休息场地。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各岗位出现的缺额按本简章相关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面试成绩经监督员签名确认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20141122日下午130

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为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类岗位招考名额合计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发放体检通知书。

体检标准除本简章另有规定的外,其他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民政局会同各招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市民政局、各招工单位公示7天。

(八)录用

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民政局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分配单位,不服从分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录用人员由招工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试用期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月工资1600元(考核加班工资另算)。

在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部分单位招工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民政系统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11842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87601120 87608287

监督举报电话:87711842 87711845

 

泰兴市民政局

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