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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宣讲进工地

2013-06-04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李文胜 肖杰文)“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设保护区域内扒土,应取得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审查后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日前,在虹桥镇万顷良田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市供电公司安全运检部封文龙正在对特种车辆驾驶员讲解相关安全内容。

  近年来,吊车碰线、挖土机破坏电缆等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用电,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为从源头上有效的治理外力破坏,市供电公司深入施工一线宣传讲解电力施工安全知识。通过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述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真实故事,让施工单位了解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知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

  通过宣传,驾驶员们表示,今后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被电力设施伤害,不“伤害”电力设施。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深入12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用电、规范操作和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的安全技术讲课,从源头上杜绝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