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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城乡同网同价举行听证

2015-11-23 浏览次数:
  (记者 王姝文)11月18日下午,我市召开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城乡同网同价听证会,来自全市的人大代表以及部门、经营者代表等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报告泰兴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城乡同网同价听证方案;市物价局成本监审监测科报告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成本公开情况。

  按照江苏省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县级市以上城市2015年底前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局要求,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方案设置三个阶梯,级差为1:1.5:3。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及以下,覆盖85.15%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水量,基本水价每立方米1.57元,到户水价每立方米2.91元;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0—26立方米(含),覆盖95.35%居民家庭用户,基本水价每立方米2.355元,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70元;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以上,基本水价每立方米4.71元,到户水价每立方米6.05元。

  关于“一户多人口”问题,5人(含)级以上的家庭,可申请每档年度增加60立方米/人的水量基数;按照现行水价政策规定,对由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和总工会确认的特困职工家庭,由原来的每月每户免收2立方米水费提高到每月每户免收5立方米水费。

  另外,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省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同时取消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调整后,我市全面实行城乡同网同价,城乡统一征收0.20元/立方米的水资源费。

  听证会参加人员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希望将第一级水量根据人口较多的情况实行一步到位的调整,同时在保障措施上尽量照顾到低收入群体。同时,他们表示基本同意听证方案,认为建立阶梯价格制度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

  会后,市物价局将认真归纳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意见与建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