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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供电政企联合开展禁止燃放孔明灯宣传活动

2016-02-23 浏览次数:
  近日,泰兴市供电公司联合该市安监、公安、城管、消防等执法部门,突击对城区及周边乡镇孔明灯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没收孔明灯300余只,这是该市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因燃放孔明灯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悉,由于地域风俗泰兴地区在元宵节前后一直有玩灯、赏灯、放孔明灯的习俗。尤其是每年农历正月十三以后,该市燃放“孔明灯”活动开始逐渐频繁,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极易造成电线短路,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

  为此,多年来公司一直与该市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提前介入,在春节前后对孔明灯生产、销售点进行集中检查,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并对市民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劝阻。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电力宣传车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增强全民自觉维护电网安全的意识。

  据了解,为确保防“孔明灯”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公司发动相关人员(全市各供电所)多次前往金马小商品批发市场和境内的300多个商场、超市、小店登门发放《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和《友情提醒》,现场讲解燃放孔明灯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各供电所在乡镇村头、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张贴、发放《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利用宣传车和村广播进行多次宣传,呼吁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增加抢修人员,成立了护线巡查突击队,加大对管辖区内的高、低压线路、设备的巡查力度,确保一旦发生危及安全情况,能快速有效安全处置。(周君 肖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