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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新系统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12-04 来源: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各承办银行:

  经研究,新系统于2013年12月继续试运行。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1.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仍然维持目前新老系统并行的模式,所有业务数据以老系统为准。

  2.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每天下午提前1小时左右中止业务受理,集中力量将老系统业务同步录入新系统,确保新老系统业务办理笔数完全一致。

  3.如新系统在业务办理中出现问题,各部门须及时联系软件工程师解决,不得将问题遗留至次日。

  4.请综合科、各分中心、管理部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承办银行所有业务办理人员,并将提前中止办理业务在服务窗口公告职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