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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安全生产主任奖”树身边典型晒实干业绩

2020-11-28 浏览次数:

  “抓好安全工作是企业分内的事情,获得这份荣誉,大家心里感到暖暖的。企业从上到下都在踏踏实实抓安全,我们还要学习新标准、新要求,一如既往地抓实安全生产每个环节、每处细节。”诺力昂氯乙酸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尔康表示。日前,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5家企业获评2019年度“安全生产主任奖”。“安全生产主任奖”旨在发现并树立一批园区典型,引导企业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前后共投入资金近千万元,增加安全仪表系统三套,全面推动五位一体建设,实现了企业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数据化。”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磊介绍,该公司已连续两年获得“安全生产主任奖”,得益于不断加大的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和风险管控,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两年共获20万元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重视是应该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提高,离不开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共同关注和关心。”公司总经理金相培决定,由公司安环处拟定奖励分配方案,按照年度员工安全绩效考核情况,在重奖先进的同时,普惠全员,带动全员共同关心和关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让“安全生产主任奖”效益得到最大体现!

  近年来,泰兴经济开发区秉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安全作为发展的重要前置条件和底线,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泰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考核及安全生产主任奖评选办法》。采用日常动态评估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企业安全生产组织领导、隐患治理、教育培训、保障投入、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企业列为初评对象,经审核后报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讨论,最终评定产生“安全生产主任奖”获奖名单。2018年度4家企业首批获评,2019年度5家企业获评,在年度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宣布表彰并授予流动锦旗,作为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加以宣传推广,并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获奖企业管理团队,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其中主要负责人不低于50%,其他有关人员由主要负责人依据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成效进行奖励。优先推荐获奖企业享受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在新建项目申报、矛盾协调及土地供给、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等。

  “‘安全生产主任奖’,对于园区企业而言,身边人评选身边事,大家知根知底,看得见、摸得着,好在哪里,差距在哪里,清清楚楚,起到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不断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了全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泰兴市副市长、泰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吉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