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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保护权益任重道远

2022-05-05 作者:商务局 熊浩 浏览次数:

  近日,新闻媒体报道,河南商丘有一家公司,员工发了一条“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的朋友圈,且同事在下面评论“我也羡慕”,结果两人均被公司开除。从此事可以看出,劳动者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甚至从公司角度思考,该公司的行事准则只有利益二字。

  此事发生后,从该企业领导回应不难看出,把员工的合理诉求与想法表达,归纳为影响企业“集体性”“凝聚力”,甚至还大言不惭的将拖欠工资看成“正常现象”,仅仅因为言论就开除员工,与清朝“文字狱”有何区别。该企业的做法不仅充分暴露了企业对法律的无知,也是对员工基本权益的漠视。    

  近年来,用人单位使用各种借口甚至明显不合理的原因变相降薪、裁员,甚至逼迫劳动者自行辞职的新闻层出不穷。充分反映出当前部分社会企业对劳动法冷漠与不作为,深究根源,也许存在部分地方落实劳动法不规范、不充分的情况。疫情爆发来,企业出现经营困难,降薪、裁员不乏常态,但无论如何企业应该充分履行劳动法,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不能搞独裁,不能一切从利益出发,要明白一个企业应该担负起的责任。

  要真正保护员工权益,要政府、企业、员工三方合力,打造出集落实、惩罚、监管于一体的全方面工作机制,政府要加大相关法律宣讲力度,让企业管理者知法,要建立完善的惩罚条款,让企业管理者不敢犯法,要建设劳动者反馈渠道,让企业管理者守法。同时企业要建立适合实情的企业价值观,多关注员工生活,不能以效益衡量员工价值,打造企业与员工是“合舟共济”共同体的氛围。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因为员工朋友圈就加以开除,格局太小,只能更加破坏其“集体性”“凝聚力”,在困难面前,能帮之企业渡过难关的只有员工,企业与员工同心同德,才能企业走的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