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是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我们要端稳粮食“饭碗”,在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上就要做到一刻也不能松懈,要时刻确保“生产安全”、“平台安全”、“储备安全”,努力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到实处,共担时代重任、共履粮安职责,携手筑就粮食安全保护网。 确保“生产安全”,稳定提升粮食产能。习总书记指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生产安全作为粮食安全的源头,对于国计民生、国家稳定、大众的幸福生活更是尤为重要。这也决定了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夯实粮食生产物质基础,保护好十几亿人的共同饭碗。只有从根本上确保粮食安全,才能细水长流。为此,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压实属地责任,争当民生发展重要“压舱石”。一方面多走进田间地头,了解群众所思所想,了解生产所缺所需,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发挥生产“助推器”作用,另一方面学会用好科技力量,加强优质种苗培育、抓好农业骨干培训、引入先进农机设备,提高农产品生产“含金量”。 确保“平台安全”,依法保障种粮收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不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亿万农民是粮食生产的“主力军”,也是维护粮食安全的关键力量,必须依法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主产区的种粮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关注市场动向、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发挥市场作用,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同时,完善和落实相应农补政策,稳定农民种粮收益预期,确保种粮有利可图。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多种新型经营主体,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保障粮食安全增添更大广度,让中国的种子在祖国各地生根发芽,形成良性循环。 确保“储备安全”,健全应急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从远古时期人们因为寻找食物举族迁徙,到如今的农业现代化不愁吃喝,再到袁隆平院士所追求的“禾下乘凉梦”,中国人对“食物”的追随从未止步。而当今新形势下,自然灾害的频发、粮食能源化、粮食金融化等因素都使得全球粮食储备初显危机,粮食安全工作不得不直面“黑天鹅”的挑战,我们不得不去深入思考如何应对粮食安全风险,提升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各级党委政府当建立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制定粮食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粮食储备结构,健全粮食应急储存、运输、供应网络。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做到“仓廪实,天下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