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古村落,留住“活着”的历史
以传统建筑为依托的传统村落,承载了乡村生产生活的悠久历史和智慧结晶,是展现中华农耕文明的重要窗口。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召开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进会,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努力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自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开始探索传统村落保护。2003年中国正式启动了历史文化名村的评选工作,此举成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开端。2012年,国家印发指导意见,公布首批传统村落名录,保护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2023年,住建部印发通知,要求加强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打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区。截至目前,我国共有815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并实施了挂牌保护,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价值最丰富、保护最完整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通过不懈努力,一部分古村落得到了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的保护,实现了当地产业发展和村民增收致富的双赢。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忽视古旧村落的原生态系统保护,热衷于在原址上“拆旧建新”“弃旧建新”的情况,部分已经开发的古旧村落中也存在“千村一面”的现象。 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需要强化村民参与,采取“活态保护”机制。要注重留住原居民,他们作为乡村文化的建设者、展示者、传播者,应当贯穿传统村落保护的整个过程,包括对住房的建造、维护,对各项保护规章制度的实施、意见反馈等,要充分保障原住民的话语权与参与权。同时,原住民也是古村落传统生活方式、耕作方式、民俗风情的重要载体,保留他们日常生活的痕迹,才能让村落真正充满生机活力,比如在江南水村的河边,村民们怡然自得地洗菜、淘米、浣洗等,这才是古村独有的诗情画意。 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需要凸显地方特色,灵活确定发展思路。根据地域分布,我国有江南水乡古村落、川滇贵汉式古村落、徽派山地古村落、闽粤古村落等等。每个古旧村落都有自己的特别之处,在盘活古旧村落的过程中,应当挖掘每个村落的独特定位,依托古旧村落自身的地域文化、传统技艺、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让古村落“千村千面”、各具风格,充分彰显传统村落积淀的文化内涵和蕴藏的历史生命,让古村落真正成为“活着的文物、有生命的历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乡村振兴,不是说都大拆大建,而是要把这些别具风格的传统村落改造好。”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要兼顾好古村落保护与自然环境、现代化建筑三者间的和谐共存关系,做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让古村古韵擦亮乡村幸福底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