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堡镇《民情为墨法为笔,写就社会道德新风尚》☆
为纪念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最高人民法院25日起发布实施民法典系列典型案例。首批案例共5件,聚焦见义勇为、孝亲敬老、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通过司法裁判促推和引领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凝聚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典型案例是鲜活的教科书。本次最高法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既是司法智慧的结晶,更是社会文明的基石。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肩负着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使命。五年来,民法典以“社会百科全书”之姿,将道德共识转化为法律规范,以民情为墨、民法为笔,一个个案例折射着社会道德风尚蝶变,“崇德向善”正成为全民行动自觉。 以人为本,典护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最高法以司法裁判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徐某、刘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殷某诉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人格权侵权案等案例中,每一份判决都在划定行为边界的同时,旗帜鲜明彰显鼓励做好人、行好事的司法立场。作为民法典实施的生动阐述,典型案例的发布,通过将法典条文转化为百姓可知可感的公平正义,不断书写良法善治的时代新篇章,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民之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典型案例从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法律利剑破除梗阻,以司法智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在徐某等六人诉范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中,法院判令拆除违建、恢复公共通道,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民生难题作出硬核裁决。回顾以往的司法实践,从高空抛物“连坐条款”到居住权保障“居者有其屋”,从“离婚冷静期”到“遗嘱信托”,民法典以1260个条款构建起民生权利的立体防护网,以问题为导向,将群众急难愁盼转化为法律条文,用刚性制度化解基层治理“软肋”,既彰显“法安天下”的治理效能,更传递“德润人心”的法治温度。 律设大法,礼顺人情。“诚者天下之道”,民法典不仅是权利宣言,更是道德引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者爱人”等思想精髓,正通过民法典的司法实践焕发时代生机。在柴某诉顾某健康权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救者给救助者适当补偿,为善意救助者筑牢法律屏障,让“路见危难敢施援手”的传统美德重获制度保障。不仅校准了法治天平,更托举起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深切期待,以“法理情”交融的柔性规则,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守望相助”等价值观转化为具象的司法实践。让法律在坚守规则底线的同时,以春风化雨之势在刚性法条间编织道德经纬,使得“法缘人情而制”的古老智慧绽放新的光彩。 典型案例的发布,既是民法典实施的生动注脚,更是法治文明演进的时代坐标。民情为墨法为笔,挥毫泼墨,民法典下的每次判决都化为文明进步的基石。擘画法治蓝图,法典之光,终将照亮人心,德治之基,必能托举社会道德文明新风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