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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高新区《以“绣花功夫”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织就民生安居保障网》☆

2025-07-23 作者:王婷丽 浏览次数: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住房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7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这将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障群众权益、加快建立租建并举的住房制度注入强大动力。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蓬勃发展,成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住房租赁条例》的出台,正是着眼于这些痛点难点,以“绣花功夫”精准施策,为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增强政策操作性,确保统一规范,是租房市场规范之基。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可操作性。《条例》对出租住房的条件、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的行为规范等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比如,明确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这些规定,既有定性要求,又有定量标准,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避免了政策的模糊性和随意性,确保了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在统一的规范下有序运行。

提高部门协调性,做到堵疏结合,是租房市场规范之要。住房租赁市场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方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条例》明确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在住房租赁活动监督管理中的职责。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打破部门壁垒,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在监管过程中,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堵住市场乱象的源头;又要通过政策引导,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疏解市场供需矛盾。只有堵疏结合,才能实现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治久安。

利用技术便捷性,保障有案可查,是租房市场规范之策。《条例》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管理与服务,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统计监测等功能的信息化、智能化。一方面,方便了租赁双方办理相关业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另一方面,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全面、准确、实时的数据支持,便于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发现和处理问题。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牵涉万千民生,牵动社会关切。当以《住房租赁条例》施行为契机,下足“绣花功夫”——既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精准对接群众期盼;又落细政策、做精环节,扎实筑牢保障根基。如此,方能共织民生安居网,让更多人圆好“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