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失镇《规范门诊命名 铺实群众就医之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剑指医疗机构门诊命名中存在的“标新立异”“名不副实”等乱象,明确提出命名应“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清晰准确”,不得使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标新立异、容易引发社会焦虑和争议的名称”。这项聚焦“小名称”、服务“大民生”的举措,直击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对于优化基层医疗服务环境、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祛除“花名”虚火,回归医疗本质,是为群众“减负”的务实之举。在基层走访中,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一些社会资本投入的机构,热衷于在门诊名称上“做文章”“造概念”,以标新立异的名称吸引眼球,模糊诊疗边界,其背后往往隐藏着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甚至夸大疗效的风险。这不仅让群众,尤其是信息获取能力相对较弱的农村老年群体感到困惑迷茫,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选择成本和潜在的经济负担,更损害了医疗行业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门诊命名“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真实、准确、简洁、清晰地反映专科特色和诊疗范围”,正是要剥去这些华而不实的“外衣”,让门诊名称回归其服务本质——清晰、准确地告诉群众“这里能看什么病”。这看似是名称的规范,实则是服务理念的纠偏,是为群众就医选择“减负”、避免被误导的暖心政策。乡镇医疗机构作为群众健康的“守门人”,更应该带头执行,用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名称,赢得群众最基本的信任。 明确规范红线,遏制焦虑营销,是为群众“定心”的治理良方。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发《通知》中特别强调禁止使用“容易引发社会焦虑和争议的名称”,这一点在基层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健康焦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部分机构利用这种心理,在门诊命名上刻意制造紧张感,如过度渲染“癌”“特需”“贵族”等字眼,或使用一些未经科学验证、带有神秘色彩的名称。这不仅无助于疾病的科学防治,反而可能在群众心中埋下不必要的恐慌种子,扰乱正常的就医秩序。对于居民而言,信息渠道相对有限,面对这些带有强烈暗示性甚至恐吓性的门诊名称,更容易产生误解和焦虑。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发《通知》中所划出的这条“红线”,是对此类不良营销行为的明确禁止,更是对群众心理健康的保护。 强调配套落地与信息公开,是为群众“增效”的服务升级。《通知》不仅提出了命名规范,更配套了一系列具体举措,例如:全面梳理、立行立改不规范命名;同步调整门诊标牌、引导标识;优化门诊管理流程;加强导诊服务;并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门诊信息。这一系列“组合拳”旨在确保新规不只是“改个牌子”,而是带来就医流程和体验的整体提升。对于医疗机构来说,落实这些要求更具挑战,也更有价值。标识清晰意味着文化程度不高的老人也能轻松找到对应诊室;流程优化能减少群众在挂号、候诊、检查间的无效奔波;导诊服务加强能为不熟悉流程或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及时帮助;多渠道信息公开则能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提前了解服务内容,合理安排就诊。这些细节的改善,汇聚起来就是群众就医体验质的飞跃。 国家卫健委此次规范门诊命名,是推动医疗服务回归本质的重要一步,也是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获得感的关键一着。借助规范名称这一契机,全面检视和优化服务流程,擦亮服务窗口,用清晰、准确、温暖的服务名称和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便能铺设一条让父老乡亲就医更明白、更便捷、更安心的“健康之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