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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精简33%

2005-11-02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常国梁  通讯员  吕 斌  特约记者  明 华  建 荣)10月30日,泰兴市24个乡镇同步召开人代会,依法调整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部分成员。24个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由原来的366人精简到245人,平均年龄从43.76岁降至42.37岁,121名原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被精简下来,精简率达33%,精简幅度为历次改革之最。
    泰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4个试点县市之一,乡镇领导班子精简是这场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攻坚环节。该市采取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党委委员分工负责的办法,给原本臃肿的乡镇领导班子“瘦身”。
    把“筛选权”交给党员、群众,全面推行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的产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公开推荐党委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代会直接选举产生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公开报名时,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21名同志外,13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主动弃权;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公开推荐环节,19个原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没有入围;党代会直接选举时,又有68个原党政班子成员出局。公推直选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差额比例不低于20%,最高达50%。
    新当选党委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交叉任职。原则上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1名副书记兼任乡镇长,1名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兼职的,配备1名专职人大副主席。同时按规定配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人武部长。党委书记职务由市领导兼任的乡镇,人大主席职务由一名副书记兼任。以乡镇人口、面积、财政收入等为依据,把24个乡镇分成三类,一类乡镇领导职数10名,二类乡镇8名,三类乡镇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