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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对税务人员私家车实行“廉审”制

2005-11-28 来源:新华报业网 浏览次数:
    泰兴市地税局最近对税务人员私家车实行一年一次“廉审”制,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对“廉审”不合格的税务人员,按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 
    据了解,该局私家车“廉审”内容包括:税务人员事前必须书面报告购置私家车的原因、方法、时间、价格、家庭经济状况及购车的经济来源,经有关负责同志签字后,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购车1个月内,报告人将购车发票、办证费单据、行驶证复印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核实。逐月向所在单位报送私家车使用的汽油、维修、过路、保险、验证费等日常费用单据,按人建档粘贴,以备考查。税务人员接受馈赠的汽车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陈述馈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职业、与报告人的社会关系、受馈赠时间以及馈赠人的详细情况和该车行驶证复印件,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税务人员处置私家车时,应书面如实陈述被处置车的车型、车号、处置方式及相关证明等;如属变卖、抵债方式处置私家车的,还须报告处置价格、接受方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职业等情况。(作者:邰继轩 赵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