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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两千余社保对象被取消补贴资格

2006-12-15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新华报业网讯 12月12 日,家住泰兴市泰兴镇三泰新村的下岗失业职工张女士收到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份特殊告知书:取消其社保补贴资格和有关税费减免优惠。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张女士将自己的《再就业优惠证》“出借”给其妹夫申办证照开办超市,并以自主创业的名义,套取社保补贴和国家扶持下岗失业职工创业的优惠待遇。 

  据泰兴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唐群建介绍,今年以来,该市劳保、工商、税务等部门联手,对2005年来5000多名持《再就业优惠证》申报享受社保补贴的个私业主一一核实 ,实地察看经营场所,核查实际经营业主,并实行公示和举报制度,共取消了2150人的社保补贴资格,拒付社会保险补贴近200万元、查补入库税款500多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下岗失业职工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有关税费减免。这本来是国家扶持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的惠民之举,却被一些人钻了空子,少数不法商家以持证的亲朋好友的名义领取营业执照,借此骗取税费减免,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凭自己的《再就业优惠证》领取营业执照后,自己不经营,而是转让或出借给他人经营,套取社保补贴。 

  针对这一情况,泰兴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部门和街道社区联动工作机制,下岗失业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申报社保补贴的,需提供经过税务部门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和工商部门年检贴花的《工商营业执照》,对达不到起征点(月营业额5000元以上)或起征点以上实质不征税的,由税务部门出具《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证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逐户核查申报社保补贴人员的经营情况,核对实际经营人、经营场地、经营项目,重点核查持照人与实际经营者是否相符;在此基础上,将拟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名单、经营项目在社区公示,并设立举报箱,举报查实后奖励1000元,以这些措施确保社保补贴“该享受的一个不漏,不该享受的一分不给”。 

  经过审核,有2850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职工因自主创业领到了社保补贴“一折通”,并继续享受有关税费减免待遇。 (常国梁 朱玉贤 赵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