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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初信初访实行提级审核报结

2007-03-05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特约记者  刘金祥  通讯员  唐红兵)初信初访办理不到位是形成“三访”的直接原因之一。泰兴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基层信访办理工作实际,对初信初访实行提级审核报结,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信访办理水平和效率。
    该市近日出台《暂行办法》规定,市纪委、监察局转办,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要求向市纪委、监察局查报结果或反馈情况的初信初访,基层(包括乡镇、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党、政组织在调查处理后,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将调查处理的事实、证据、程序、定性及文书规范等调查材料报市纪委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重要的信访件由职能室集体会商报结,疑难复杂的信访件由信访工作协调小组集体会商确定。
    该市还将初信初访提级审核报结的办理情况列入纪检监察系统考核内容,对在初信初访提级审核报结中发现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