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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经侦工作获表彰

2007-04-27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通讯员  陆裕顺  戴荣康)从4月17日召开的全省经侦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被省厅表彰为全省公安机关经侦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确定为第一批全省“经侦三基工程建设示范创建单位”。
    近年来,泰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决定》和公安部经侦局“三基”工作意见,以打击经侦犯罪为立足点,强化经侦情报信息等基层基础工作,以加强内部管理,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创建性地提出了“预防前置”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由过去的“被动警务”向“主动警务”的转变。
    2006年,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3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3名,追缴赃款、赃物折币2323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