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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基本实现服务业工伤保险全覆盖“泰兴模式”下半年全市推广

2007-04-29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常国梁  通讯员  丁丽华  特约记者  张建荣)昨天,来自全省13个省辖市的代表会聚泰兴,共同探讨破解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难。
    与会代表认为,泰兴市探索的“单位参保,雇主缴费,动态实名,定额征收”模式,有效解决了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变动频繁、流动性强、参保难的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下半年起,首先在泰州推广这一模式,力争两年内基本实现服务业工伤保险全覆盖,参保员工比例达90%以上。
    省委、省政府将“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列为今年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在泰州市委、市政府推出的改善民生十大工程中,劳动保障占了两项,包括农民工工伤保险。但调查表明,农民工分布最广泛的服务业(农民工比例达50%以上),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成了工伤保险扩面的盲区和难点。
    今年3月,针对服务业领域农民工工作不定时、劳动关系不稳定、人员流动频繁的实际情况,泰兴市率先出台了《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职工参加工作保险实施办法》,由用工单位(雇主)按每人每月5元的定额一次性为职工缴纳6个月的工伤保险费用,实行动态实名管理;6个月后,该职工仍在本单位的,单位(雇主)继续为其一次性缴纳6个月的工伤保险费用,参保职工流动到新单位,则由新单位(雇主)续缴。工伤保险一年为一个周期,参保职工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厅医疗(工伤)保险处处长沈焕根认为,“泰兴模式”至少有四个方面的突破:一是体现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优先参保政策,对维护服务业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生命安全意义重大;二是既减轻了农民工负担,又坚持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基本制度;三是有效破解了服务业领域农民工岗位变动频繁、流动性强的参保难题;四是采取以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为主的办法,解决了跨地区流动就业农民工补偿落实难的问题。
    据了解,年底,我市将专门设立服务业工伤保险参保创新项目,加大工伤保险考核得分比重,尽快实现服务业工伤保险应保尽保,为全省推广提供经验借鉴。